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於110/11/08 修訂「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委派無業務往來之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應至少每三年委任一次。
113年度依據辦法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進行當年度董事會及功能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評估執行情形及評估結果安排於114年2月向董事會完成報告。
112年度已委托外部專業獨立機構進行外部評估,評估結果已於113年2月29日於董事會進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