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
稽核組織與人員(一)、本公司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配置稽核主管一人,並配置內部稽核人員四人。
(二)、稽核人員資格需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內相關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經由稽核主管依人事管理規章、工作規則及公司各項事務核決權限規定簽報董事長核定,並依規定定期向主管單位申報備查。
內部稽核之運作
(一)、年度稽核計劃之擬定與執行:
1.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各項例行檢查,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稽核範圍:所有營運單位。
2.於各項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並每年依規定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申報主管單位備查。
(二)、向董事會及獨立董事進行報告:
1.定期向董事會及獨立董事報告稽核工作情形。
2.對會計師、內部稽核所提列之查核缺失,及內部控制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之改善情形,提報董事會及獨立董事。
(三)、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督導:
1.訂定內部控制制度之自行查核評估問券。
2.督導公司各單位每年辦理至少一次自行查核,並覆核自行查核執行情形。
3.於規定時間內將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內容提報董事會通過後,揭露於本公司網站並於主管機關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四)、子公司監督與管理:
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內相關規定進行對子公司稽核管理之監督與管理相關作業。
(五)、缺失事項追蹤及控管:
對金融檢查機關、會計師、內部稽核單位所提列查核缺失,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持續追蹤覆查。
2023年度執行情況:
2023年執行45項作業稽核,覆核結果無重大缺失,針對稽核結果,由稽核主管定期向董事會及獨立董事報告稽核工作情形,確實落實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